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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《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09-03    作者:尚鸿小学   

各学校:

根据《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沪府教督办〔20205号)要求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,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  调查时间

2020年81日至920日。

二、  调查对象

(一)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:社会人士、教师和学生。

(二)留言板平台不限调查对象。

三、  调查内容

调查内容围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
四、  具体实施

区教育局将调研二维码采取“飘窗”等形式,在区政府、区教育局,以及区内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官网首页进行公告。

五、  有关要求

(一)在规定时间内公告调研二维码。请各校收到本通知后请尽快安排,于81日至920日,以“飘窗”(样式见附件1)或首页通讯稿(样稿见附件2)等形式在学校网站首页向社会公开发布调研二维码。

(二)加大宣传力度。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,积极动员本校教师、学生、家委会成员等参与问卷调查工作,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。

(三)坚持实事求是。要严明工作纪律,提高调查实效,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,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。


附件1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“飘窗”样式

附件2 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首页通讯稿(样稿)


青浦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2020年728

附件1


附件2

2020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

首页通讯稿(样稿)
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035号)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方式,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。调查时间为202081日至920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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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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